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安办文〔2018〕8号关于切实做好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2-25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在即,各地、各部门要深入一线,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复工复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把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重要抓手,做到全员参与风险管控、全员参与教育培训、全员参与隐患治理,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厂长等)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等)责任: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落实企业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从业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执证上岗;发现本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发现本单位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其他方面的要求。

  二、抓好教育培训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培训的主要内容有:1.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新员工三级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特种作业证书复审;4.转岗、复工、变换工种教育;5.《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6.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教育;7.岗位操作技能培训;8.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9.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10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做好现场管理

  一是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二是设备维护。要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三是风险管控。各类企业要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各县(市、区)安委会要切实履行责任,督促乡镇和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证照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企业顺利复产复工。乡镇党政领导要检查到属地每家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复工复产动态,督促企业整改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上级有相关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具体要求的,要按照要求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复工复产工作的督查巡查力度,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附件:

上一篇: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7.31”一般 天然气泄漏事故调查报告
下一篇: 咸安办文〔2018〕2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