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办文〔2018〕10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咸宁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两会”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市安委会定于2018年3月上旬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任务
全面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推进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线索移交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督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党委、政府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机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明确一名常委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等情况;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等情况;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做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3.国家、省、市督查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挂牌督办隐患和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4.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及重大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追责等情况;
5.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履职尽责,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安监队伍建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要求的贯彻传达,强化属地监管等情况。
(二)部门
1.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专门的科室和人员承担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等情况;
3.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做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4.完善“两化”体系建设,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深入企业开展对单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办等情况;
5.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县级政府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等情况。
(三)企业
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治理清单》,并对单整改情况;
5.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分六个组进行,每组至少抽查2个乡镇、2个部门,暗查3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3月中上旬全面完成。督查采取“三查”的方式:检查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抽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暗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完成后,召开反馈会,督查组集中向县(市、区)党委、政府反馈督查情况和意见。
五、人员和分组安排
第一组 咸安区
组 长:傅火金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黄辉斌 市商务局副局长
汪 洋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各派一名干部参加
第二组 嘉鱼县
组 长:镇卫军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蔡子轶 市质监局副局长
雷 跃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各派一名干部参加
第三组 赤壁市
组 长:郭冰生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朱向阳 市经信委副主任
胡正鹏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各派一名干部参加
第四组 通城县 高新区
组 长:郑耀英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汪 洋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高 元 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漆晓乐 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第五组 崇阳县
组 长: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成 员:汪曙东 市住建委副主任
胡正鹏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各派一名干部参加
第六组 通山县
组 长:金 山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吴 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雷 跃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各派一名干部参加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督查必须形成问题清单和书面报告,并于3月15日前交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漆晓乐、李建明 电话:13907241713、18671596999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上一篇:
咸安办文〔2018〕13号关于印发《咸宁市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咸安办文〔2018〕11号关于报送2018年度拟由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通知